欢迎访问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网站! 加入首页 | 设为收藏
热门搜索:公证法   证据   婚前财产   证明材料   
关于公证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的告知书     2022-11-07
新闻动态 News
本处动态
行业资讯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关注公证执业环境
时间:2011/5/31 10:36:26 浏览数:2767 来源: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网站 【关闭页面】
提供虚假证明行为层出不穷打击乏力
                ——公证正在成为一种高风险职业


  “哎,这是我们公证行业最头疼的问题了,对此我也深感困惑,请你们帮我们想想有什么好办法?”9月6日下午将近5时,记者来到北京市方正公证处采访公证处主任王士刚,听完采访主题后,王士刚深深叹了口气,反而给记者提起问题来。
  “仅上个月,我们就发现了5起当事人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的案件。”王士刚皱着眉头说。
  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王福家告诉记者,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侵害的不仅仅是公证机构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蚕食了国家的诚信基石。

                         无取证权难防虚假证明

  下午五时,已是下班时间,但方正公证处的接待前台仍有很多人排队。公证员们全都忙碌着,丝毫没有下班打烊的迹象。
  “您放心,今天发出去的号,我们都会安排办完。”接待员向一位等候许久的当事人解释道。
  据北京市司法局公管处处长李娜介绍,2006年至2008年3年间,北京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公证法律服务事项约169万件,年均办理约56万3千余件,人均办理近3000件。
  “如此大的工作量,公证员不可能做到每一件公证都去实地核实。”李娜说,公证人员外出核实需要付出较多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很多当事人也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王士刚说:“按照公证法,公证机构对有关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是,很多时候,有关部门会以种种理由拒绝公证机构的核实请求。”
  在方正公证处,记者见到了一些假证明,其中有假存款证明、假身份证、假户口簿、假结婚证、假房产证等。
  “现在二代身份证可以实现仪器识别,但是第一代身份证则无法通过仪器识别。另外,学历证书、婚姻证明、房产证书、营业执照、人事证明等,公证机构要核实其真实性,必须要到有关主管机构或单位核实。”李娜说。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荣军指出,公证法要求公证机关必须就公证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但是如何保证客观真实,公证法并未作进一步的规定。
  在公证实践中,公证机构由于没有调查取证权,通常只能就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这,往往会使一些虚假证明蒙混过关,一旦引起诉讼,动辄数十万元,公证处的风险相当大。

                    发现假证明报案受理难

  “当然,大多数虚假证明材料还是难以逃过公证员的火眼金睛。”一位资深公证员说。
  据介绍,在公证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都有提供虚假证明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但在现实中,如果被发现使用假证明,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位公证员曾拿着办理公证过程中发现的假证明去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却遭到了拒绝。
  “警察问我造成损害后果了吗?我说,我们发现得早,没有实际损害后果。”这位公证员说,警察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为由,不予立案。
  “这些人有可能拿着假证明再去另一家公证机构骗取公证。”王士刚说,为此,公证处会尽量把这些假证明“扣”下来,尽管这似乎缺乏法律上的权限。而对于那些提供假材料的当事人,公证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扬长而去,毫无办法。
  “由于有关部门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打击不力,使得违法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鼓励,行为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王福家说。

                          当事人溜号公证处担责

  “尽管我们一再强调让公证员提高防范意识,并采取了照相、录音等一系列措施,但还是防不胜防,最近我处刚发生了一起假冒父亲转让房产的案件。”王士刚苦恼地说。
  据王士刚介绍,前段时间张某带着其“父亲”到公证处办理了房产转让公证,将其父亲名下的一套价值数十万元的房屋转让给了第三人。公证员核对身份证后,认为“人证合一”,遂办理了转让公证。没想到,这个“父亲”竟然是假冒的。
  后来,张某的父亲本人来到公证处,说他对房产转让不知情。现在他的儿子找不到了,第三人也跑了,于是把公证处告上了法庭,让公证处赔偿损失。
  “这个案子还在审理中,如果我们败诉了,可能就要赔偿几十万元,风险和责任实在太大了。”王士刚说。
  为了防范行业风险,从2000年起,中国公证协会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达成协议,建立了公证责任保险。全国各公证机构要从每年的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上交作为保费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仅仅是发生风险以后的损失赔偿手段,不是一种事前的预防机制。”李娜认为,如果不加大源头治理,任由造假、买假者逍遥法外,不仅公证机构的执业风险依然存在,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也将面临严峻挑战。
  本报北京9月7日讯

  相关链接
  骗取公证常见作假现象
  ★证件或证明材料本身是伪造的
  ★证明材料确实是有关单位出具的,但其内容却是虚假的
  ★当事人是假的,比如身份证是甲,来的人却是乙


                    如何遏制以虚假材料骗取公证权威专家支招
                         ——提高违法成本先不敢为再不愿为

  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的行为日益猖獗,公证员的执业风险日益加大,这种局面如何改变?
  “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的行为,一是要打击,二是要防范。当然,从长远来看,要加强全民族的道德建设,提升全民族的诚信意识。”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王福家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造成损害后果才制裁应该改改

  “制度建设是最重要的,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行为人的违法成本,使其不敢为,最终达到不愿为的目的。”王福家说。
  在司法实践中,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损害后果的才予以制裁。王福家认为,这种情况应该改变。立法上可以考虑,凡是提供虚假证明这一行为成立,就应当受到法律追究。
  北京市方正公证处主任王士刚告诉记者,由于现行法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惩戒不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违法犯罪无成本,从而导致这种现象屡屡出现。
  “对当事人提供虚假陈述或虚假证明材料的,在立法上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轻微行为,要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严重的,应当定性为犯罪。”王福家说。
  据王福家介绍,目前有些地方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云南省昆明市司法局与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加大对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证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果这种联动机制能够有效落实,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种行为。

                          增大投入完善行规防范风险

  去年,全国公证机构基本上都配备了身份证识别仪,用以识别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的真伪。这对改善公证员的执业环境,防范行业风险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除了身份证识别仪外,很多公证机构也都加大了其他技术设备的投入,如购进录音录像设备等。”王福家说。
  引入硬件装备,是公证机构为改善执业环境所作出的一种技术上的努力。王福家认为,加强公证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也相当重要。
  今年年初,中国公证协会发布了《公证机构审查自然人身份的指导意见》,就自然人身份审查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如人证是否相符,第二代身份证如何识别等等。王福家告诉记者,另外一部有关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目前也正在研究制订过程中。
  “中国公证协会之所以制定这些行业规范,目的之一也是提高公证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完善相关审查程序,杜绝虚假公证的出现。”王福家说。
  目前,公证行业还建立了业内警示系统,一旦确认有人使用假证件、假材料骗取公证书或是伪造公证书,公证人员将把有关信息上网公示,并将使用虚假材料者纳入“黑名单”。

                   建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核实程序

  根据公证法,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当予以核实,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在实践中,不少当事人或单位对公证机构的核查不予配合。
  “公证机构核实证明材料的过程不是行使公权力,只是一种请求别人配合的权利。”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荣军说,被请求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不配合,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利后果,这是造成核实难的原因。
  作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公证机构要取得类似公、检、法机关的调查取证权,似乎是不可能的。刘荣军认为,在法律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命令或条例、解释等,允许公证机关援用民事诉讼法的调查取证等规定。
  据介绍,某地公安机关曾发文,要求必须两名公证人员亲自到派出所才能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在公证业务量大增的今天,这无疑加大了公证机构的人力、物力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讲,限制了公证机构就是限制了公证申请人,增加了百姓办理公证的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公证机构的证明需要足够的证据支持,只有建立了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才能真正对有关证明材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因此,应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公证机构的核实程序。而这种信息共享机制必须是快捷的、低成本的,例如通过网络查询、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

友情连接:旌阳区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普法网  四川省公证网  中国公证网  
版权所有: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
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35号(院子人寿财险二楼)
电话:0838-2226208 2226683 手机:13808102833
免费热线:400-0838-066 QQ:1019539247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