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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信息有望成“证据”已纳入公证范畴
时间:2013/1/11 11:27:36 浏览数:2683 来源: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网站 【关闭页面】
       本报济南1月9日讯(记者 张榕博) 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2012年,微博、QQ等网络聊天信息首次纳入公证范畴。今年,“摇一摇”、“搜一搜”的微信和陌陌等手机聊天信息也有望在公证后成为“证据”。

  去年,济南市泉城路公证处为一起债权纠纷做了公证,而公证的内容竟然是微博留言。泉城路公证处业务负责人冯培明告诉记者,两个“互粉”的微博好友,其中欠债者要去国外生活,便把自己的一辆宝马给了债权人抵债。债权人开了几天后发现车有毛病,便要求欠债者还钱。

  “因为两个人当时借钱没有订立什么凭据,所以微博留言就成了重要的证据,我们通过反复核查确认了这个债务关系,并且做了债权债务的公证。”冯培明告诉记者,像QQ、微博这样的网络信息证据保全和公证,便是我省去年新纳入公证范畴的业务。

  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李邦喜告诉记者,关于网络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保全与公证,成为最近一段时间公证员业务增长最多的项目之一。而针对近年来网络和手机聊天工具成为一些犯罪手段的情况,我省继去年将QQ和微博信息内容纳入公证项目后,今年将尝试将微信、陌陌等聊天记录作为公证人需要证据进行公证。“这项公证仍有着严格的内容和信息限定,公证部门可以做的只是‘此时此刻’的内容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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