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
今年6月1日开始
赠与过户无需公证
王先生问:我想通过赠与方式把我名下的房产赠与我弟弟,请问赠与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公证如何收费?
罗德昌律师解答:根据新实施的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的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房屋赠与过户不必再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当面签字确认即可办理。因此,王先生赠与房屋无需公证,相比该《规程》实施之前,可节约相当于房价1.8%左右的公证费用。
下落不明满四年
可申请宣告死亡
黄女士问:我有一个朋友,失踪好几年了,他家人想申请宣告死亡,可以吗?该由谁申请呢?
莫毅绪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第23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发生意外事故,从发生事故之日起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对照你朋友的情况,如果失踪已经满4年,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由跟他有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合同问题
签协议者已过世
原协议是否有效
闭先生问:我一家人在南宁租房住,租房协议是我爸爸签字的,租期还未到,但我爸已过世了,想问这租房协议还有效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合同。你们的租房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租房协议还是有效的。
员工能否解除合同
应该根据情形而定
梁先生问:我与一个化妆品公司签订加盟协议,约定每年须从其处购买7万元货品,交付保证金1万元,合同期3年。合同签订后,公司只给我发了4万元的货,尚有3万元的货迟迟不予交付,请问,我现在能不能解除合同,要求公司退还保证金?
罗德昌律师解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梁先生应先通过发函催告,经发函后该公司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履行交付货物义务的,梁先生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返还保证金及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继承问题
扶养义务未履行
房产赠与可撤销
韦先生问:我今年70多岁了,没有子女。10年前,我将一栋房子赠与黄某,当时他承诺说会照顾我,但事实上他没有做到,我可以撤销赠与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第31条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与扶养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的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由于黄某没有履行义务,当然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你可以依法撤销对黄某的赠与。
婚姻问题
能否追回补偿款
诉讼时效要注意
李先生问:2009年,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产归前妻,由前妻补偿我12万元,补偿款须于2009年底付清。前妻于2009年底支付了6万元,但之后一直拒绝支付余下的6万元。请问,离婚协议还有效吗?能否起诉追回补偿款?
罗德昌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故李先生与前妻所签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关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民事的一般诉讼时效,即2年。如若李先生在对方违约即逾期支付补偿款之日起2年内未主张权利的,那么诉讼时效已过,李先生将丧失胜诉权;如若李先生在对方违约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履约请求,或对方同意履约等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将因中断而重新计算,李先生的诉讼时效就有可能未过。如诉讼时效未过,李先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约,支付6万元补偿款。
维权问题
胁迫写下欠条
不具法律效力
某先生问:有人逼我写下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我该怎样做才能让这欠条失效呢?
莫毅绪律师解答: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应当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是债务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因欺诈、胁迫而出具的欠条,自始至终都不具法律效力。你并不需要怎么做使它失效,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是在受胁迫下写的欠条就可以了。
承租人若耍赖
出租人怎么办
唐女士问:我租了一间商铺给李某,今年11月到期,但李某死活不肯撤出,我该怎么办?可以强行将他的货物搬到铺面外面去吗?
莫毅绪律师解答:如果合同约定到期后,承租人不继续承租,或者双方没有续租,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后搬出,如果不搬出,出租人可以搬离承租人的物品,那么根据约定,你可以这么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在租期满后,你可以书面通知对方,限定对方在一个时间内搬出,否则搬离物品或者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另外,在搬出物品时,注意邀请第三方做证,共搬离了多少物品,预防对方说数目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