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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 时间:2014/7/11 7:51:18 浏览数:2629 来源: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网站 【关闭页面】 | 遗嘱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对其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赠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的真实生,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办理遗嘱公证,应遵循公证人员亲自、直接办证和为当事人保密的原则。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或立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册及其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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