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省委政法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厅党委书记、厅长李仲彬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厅级领导;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省律师协会、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和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李仲彬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给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带来了很多新机遇,也提出了很多新要求,需要我们提前思考、提前谋划。面对机遇和挑战,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都要有一种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在治蜀兴川、厉行法治的实践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仲彬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政治任务,按照中央部署与省委安排,通过召开党委会议、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干部会议,通过开展专题讨论、举办主题讲座等,进行全员学习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李仲彬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扣司法行政职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会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一是充分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要办好普法栏目,利用互联网、博客、微博等新型载体传播法治文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络学法和网上考试制度、大力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抓紧出台创建指导标准,抓好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活动和“同心律师服务团”活动,切实把“法律七进”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同时,抓好四川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为普法工作向纵深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展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化公共司法鉴定机构布局。要深化“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要推进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要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要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扩大受援范围,真正做到应援尽援。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巩固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做好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或工作窗口,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四是深化狱务所务公开,确保监所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全省监狱系统要按照中政委五号文件和司法部《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狱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和狱务公开制度,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全省戒毒系统要按照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认真抓好落实。五是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要进一步严格干警队伍管理,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认真贯彻省委“两个意见”和省委政法委“两个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腐败行为。要通过完善干警考评体系,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健全完善违规惩戒机制,建立诚信执业档案,确保律师、公证员依法、阳光、诚信执业。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法治建设中的政治核心。要按照“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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