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份,我市一品牌服饰公司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人员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网站内容保全证据公证。经公证员询问,原来该公司是某一注册商标的持有人,该公司发现在河北有一家服饰厂开办的网站,其内容涉嫌侵犯了我市这一品牌服饰公司的注册商标权。如果不对这个网站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保全,一旦提起诉讼时,该网站内容可能就会被删除或者修改,为取得证据再提起诉讼,特向公证处申请对这个网站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在公证员的监督下,通过公证处的电脑,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打开了这个网站,下载了网页相关内容,公证处为整个操作过程和下载网页内容的真实性出具了公证书。据了解,这家公司很快起诉了侵权网站。不久,这个网站就被强制关闭。
点评:随着网络深入市民的工作生活,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而网络保全证据公证则成了不少被侵权者维权的尚方宝剑。然而,由于网页的更新速度非常快,而从被侵权到诉讼往往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如果不事先将证据固定下来,等到了对簿公堂的时候,证据有可能就消失了。于是,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了保全证据公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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