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趟五趟材料不齐、三周两周拿不到证……近期,社会对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的埋怨颇多。办理公证手续真的那么麻烦?昨天,记者来到芝罘公证处一探究竟。
进入办证大厅,记者就在窗口前看到,前一批当事人刚起身,后边的就围了上来。见到记者站在旁边,一位工作人员迎上前来,轻声询问办理什么业务。得知记者来意后,副主任刘旭东停下手头工作跟记者聊起来。
他告诉记者,公证处的职责范围有各类合同、协议、委托,甚至出国留学也要对学习成绩进行公证。“说白了,就是行使公证职能的‘证明机构’。”刘旭东说,在办理各类公证事项的过程中,就必须严格遵守办证程序,认真审查各类办证材料。
记者了解到,常规的公证事项,只要材料齐全,一周之内即可出证,有的甚至当场就能发证,这种情况约占公证处业务量的70%左右。而社会上常抱怨的“办证难”现象,其实主要是一些疑难、复杂的公证事项。这类业务约占所有业务量的6%左右,属于“非主流”。
刘旭东以越来越常见的房产继承为例。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父母、子女、配偶,但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儿女先父母而亡时,其父母的继承权还会发生转承权,继承人就增加了父母的父母、子女、配偶,继承人范围显然就扩大了。假如期间又有人去世,那么继承人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而遗漏其中任何一个就会出现公证质量问题。
“假如一套房产有十二三个继承人,一点都不新鲜。”见惯了各种家庭纠纷的刘旭东告诉记者。
对于只有核实权、没有调查权的公证处而言,只能要求申请人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而由于涉及人数多、追诉时间长、证明事项杂,申请人往往要到居委会、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单位。这也正是群众反映手续复杂、程序繁琐的地方。
齐全的材料只是第一步,审核真实性也颇让公证员头疼。“公证处不较真儿不行,要不当事人或相关人的权利没法保证。”刘旭东指出,收到证明材料后,公证员还要实地调查核实情况。一个公证办下来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一两个月。
“所谓的麻烦是双向的,麻烦的不只是当事人,还有公证员。”刘旭东说道,有些材料确实比较繁琐,但公证员必须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及相关法定程序办理,丝毫马虎不得,为的就是保证公证质量,对当事人负责,更要对每份公证书负责。
随后,记者又来到公证处的主管单位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宋毅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也对这种说法表示了认可。
“公证的生命就是公信力。公证处代表国家行使职能,体现的就是一种公信力。这种公信力体现在哪儿?就是公证质量。所以齐全的材料很关键,很可能就会出现跑好多部门、出具很多材料的情况。某种程度上这种矛盾真是不可避免的。”宋毅分析说。
他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每年办理的公证业务都在5万件以上,在公证数量逐年增加的同时,更要严把质量关。“我市的公证质量连续多年居全省首位,靠的就是坚持公平、公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宋毅说。
他还透露,公证服务窗口建设,是当前全市公证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今后一个时期,将提升公证人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特别是完善公证处告知制度等方式,在保证公证服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也希望社会各界理解公证工作,互相沟通,推动建立更好的公证环境。”宋毅建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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