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将公证机制引入执行工作,助力破解“执行难”,有效保证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和公开透明。
6月25日,上海一中院在上海市长宁公证处的见证下展开了一次强制腾退房屋的执行。在公证人员监督下,执行法官打开出租屋的门锁。两个多小时后,出租屋的公证清场工作顺利完成。公证人员和在场人员一并在《现场物品清单明细表》和现场工作记录上签名。出租屋内清点出的物品被转移至安置点。整个腾房清场过程都在公证人员实时的摄影摄像监督下进行。
7月10日,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对公证执行“再升级”。除了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的协助参与,同时也邀请了资产评估师、居委会人员等,多方联动共同见证了一次抵押房屋及房屋内物品的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还将此次执行过程及结果以录像的形式上传至上海一中院,便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及时了解到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陆俊认为,公证机构具有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在执行过程中引入公证机制,有利于提升执行现场清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公证机构的协助执行可对法院执行过程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保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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