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司法厅召开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厅二级巡视员李向兵主持会议,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长、省公证协会党委副书记、省司法鉴定协会党委副书记蒋兴清就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作了说明,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公证协会党委书记、省司法鉴定协会党委书记王强作了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按照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和厅党委部署,此次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自3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为期8个月,分学习教育、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四个环节”。专项治理工作在厅党委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公证司法鉴定专项治理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办公室设立综合材料组、协调联络组、信息宣传组、案件核查组、工作督导组,负责全省专项治理日常工作。专项治理工作组成员分五个小组分别联系指导21个市(州)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公证行业重点围绕违法违规执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两个方面共7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司法鉴定行业重点围绕鉴定人严重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标准、规范从事鉴定活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鉴定人接受请托,违法违规鉴定等两个方面11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固本、诚信筑基、规范执业”理念,深化“三个认识”,坚持“三个导向”,围绕“三个加强”,体现“三个突出”,认真落实好全省公证和司法鉴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化“三个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是确保法律服务队伍正确政治方向的重大部署,是促进法律服务队伍执业为民的关键举措,是树立法律服务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
二是坚持“三个导向”。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导向,确保有的放矢;坚持效果导向,确保成色十足。
三是围绕“三个加强”。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有序推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四是体现“三个突出”。要突出部署谋划,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示范引领,强化党员带头;突出全面从严,提升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各地司法局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于3月12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阶段安排计划和工作举措。在学习教育阶段(3月底前完成),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党史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警示教育“四大学习活动”。在深入排查阶段(6月底前完成),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坚持“三级谈”“两必谈”“全覆盖”“不重复”,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和查纠报告。在集中整改阶段(9月底前完成),要找准风险隐患、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查处典型案件,整治顽瘴痼疾。在总结提升阶段(10月底前完成),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对制度管理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推进制度重构,建立、修订一批务实管用的管理制度,重点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行政管理、行业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三大类制度,达到建章立制、长效长治的目的。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级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公证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省直公证处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代表共4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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