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有温度,司法有感情
今年四月,被告张某及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原告诉至法院,张某拒接电话下落不明,我处司法辅助人员受法院委托前往几十公里外张某的住所地进行送达,并在该处找到其父张某二,张某二表示自己就是被告之一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是由其子张某在实际运作,自己只是提供身份证为其办理了工商登记,从未参与公司的事务,现听说公司已停业,张某也很久未回家且联系不上,故不愿签收应诉材料。见其有抵触情绪,送达人员便坐下来与其拉家常并释法明理,一小时后,张某二最终同意收下应诉材料,但仍拒绝签字,送达人员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将应诉材料成功送达,为该案下一步审理奠定了基础。
通过前期走访及与张某二的交流,了解到其身患癌症且近期又因交通事故受伤,配偶也因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后续再次前往该处送达时,送达人员主动买来牛奶看望张某二,鼓励其克服和战胜当前困难,并再次讲解诉讼流程,劝其应积极应诉。张某二随后表示,自己现因伤无法前往法院,在经济上也能力有限,但作为张某的父亲,愿意想办法联系和说服其子张某前往法院应诉并勇于承担责任。
法律不该是冷酷的法律,人情也不该是酱缸般的人情。传统的入户送达方式,虽没有电子送达省力便捷,但却可以让一些法律意识匮乏,对诉讼活动缺少正确认识的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送达促和解,节省司法资源
按时准确送达诉讼文书,是为了保证案件如期开庭,正义高效实现。但送达也不是简单的“快递活”,有经验的送达人员在送达过程中善于运用法律和道德的“双股剑”,临时充当调解员角色,刚柔并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能有效促使案件和解,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
今年三月,我处送达人员廖凯、方帮宇在处理某物业公司诉小区业主物业合同纠纷的送达中,通过与部分被告的前期沟通,了解到案件的主要矛盾和症结所在,鉴于诉讼标的较小,加之部分当事人常年在外地工作,甚至因疫情滞留国外,送达人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受送达人告知诉讼程序及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与原告方联系,居中组织双方协商调解。通过近三天的努力,最终促成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即被告主动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撤诉,涉及该起纠纷的15件案件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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