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第2期
(总第24期)
省公证协会秘书处编
四川省公证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闭幕
2011年4月25日至27日,四川省公证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成都举行,来自全省公证行业的99名正式代表和21个市州司法局分管局长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省厅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江金河副厅长受李仲彬厅长的委托到会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中国公证协会以及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公证协会、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省司法鉴定协会发来贺电表示祝贺!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选举了新一届公证协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和副会长。根据省厅党委的提名,大会选举李宏江同志为四川省公证协会会长,并按照《章程》的规定,聘任曾平同志为四川省公证协会秘书长。按照省厅“精简、高效、务实”的要求,这次选举减少了副会长人数,由上届的14名减少为8名;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上届的27名减少为25名,新一届常务理事的人选充分考虑了地域性和代表性,使新一届常务理事会成员的分布更加合理,更有利于按照“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做好公证管理工作;理事会组成人数与上届一致。
省厅领导陈昌斌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四川省公证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是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认真开展“争先创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召开的一次全行业的重要会议,即是换届会议也是全省公证管理的重要会议。陈厅长指出,我省公证工作在省厅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对外开放、构建和谐四川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队伍是一支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队伍。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和差距,公证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和解决。公证工作和律师工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公证工作是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证明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公证法》等“一法三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公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公证质量。全省各公证处要按照省厅“保增长、惠民生”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积极开展公证系统惠民、便民活动。要努力提高公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发挥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省厅律公处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