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与国内婚恋网站百合网联合发布的《广州市婚恋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近半广州单身青年接受婚前财产公证,同时,广州男性在房产上表现得更慷慨,72.4%的男性愿意在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7%。那么大连的姑娘、小伙们是怎么想的呢?为此,本报官方微博及新媒体客户端发起了调查,吸引众多网友参与。
调查结果显示,43.6%的男性网友愿意在出资购房时加女方姓名,比全国平均水平60.7%低了17.1%。此外,有62%的网友接受婚前财产公证,比全国平均水平47.8%略高。
网友热议:房子成鸳鸯“杀手”
房子、爱情、婚姻,人们追求的到底是哪样?有了房子就有了一切吗?没有好的物质条件就不能结婚吗?房子,多少离婚因你而起;房子,似乎已成为埋葬婚姻的坟墓。房价飙升,多少人沦为“房奴”,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房子。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左右的房子,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基本是一个天文数字,“一套房子消灭一个中产”的说法毫不夸张。
许多网友认为,“房子”婚姻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人们对婚姻的价值观。有些东西比面子更重要,那就是人的感情,不仅是爱情,更是对父母的反哺之情,怎么能忍心看着年迈的父母为了孩子的面子、房子、车子,在白发苍苍的时候,再为钱苦恼?网友“猫咪在漫步”表示,女孩子要嫁的是一个真心实意爱自己的人,不是嫁房子,也不是嫁车子。也有网友觉得家和房子并不是一个概念,不过现实是残酷的,过日子就是最现实的问题,房子确实不可少,但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为。
婚前财产公证:感情与金钱在较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千百年来人们对婚姻的美好期许。但如今,房子、车子、票子等物质条件都掺杂在谈婚论嫁之中,有人开始质疑,“执手偕老”的坚定信念恐怕在物质条件面前不堪一击。因此,一些人开始接受“先公证,再领证”的婚前财产公证程序。对此,许多网友表示反对,网友“kua”称其老公要跟她公证财产,这是在亵渎他们之间美好的爱情,“不能接受啊,刚结婚就想着离婚,太伤感情了。 ”与此种态度持相反意见的网友则表示,分家产不应该是女人结婚的目的,办财产公证相当于给婚姻吃了颗定心丸,是避免日后纠纷的最好保障,“好夫妻也要明算账。感情好与不好,公正一下又有何妨?只不过是未雨绸缪嘛,没有纠纷最好,有纠纷就方便了。 ”网友“angang”说。
律师:“婚三”是感情试金石
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甲明认为,婚姻是男方和女方爱情成熟后的必然选择,但应遵循“感情的归感情,财产的归财产”,不应成为某些人牟利甚至诈骗的工具,故“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对当前婚姻浓厚物质化的一种理性而果断的回应。“现代社会闪婚闪离比较高,而当初结婚的房子,许多是用父母一辈子积蓄购买的,若对方通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就获得了这套房子的一半财产,显然对购房一方的父母不公平。 ”
其次,在组建家庭之前,适当将《物权法》的理念引入家庭,如将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协议、公证或见证等,以明确男方和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等,这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依据,有利于维护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稳定。
最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情感和财产到底孰轻孰重,应把握好分寸与技巧。“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婚三’反而是对两人感情的试金石,若是为了财产分配而计较或分手,说明两人婚姻目的不纯;但若夫妻感情默契,‘让他三尺又何妨’呢?毕竟,婚姻不能仅靠物质来维持。 ”
社会学者:不应将房子作为择偶条件
本市知名学者赵秀山认为,房子仅仅是婚姻的一部分,婚姻的幸福与否如果由是否有房子来决定,那将是婚姻最大的不幸。
如今,许多女孩的父母已经把男孩有没有房子当做挑选女婿的重要条件,男孩购买房产愿意加上女孩名字,其实这是男孩在婚姻上表现出对女孩的诚意。但是应该明确,在两个人生活中,物质条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重要的,两个人对未来充满希望,能在遇到困难时相互扶持,婚姻才能长久、美满。
记者杨小威
网友声音
反对公证派
@Yuanli:不同意公证,既然选择结婚,就应该一切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为双方都有彼此吸引对方的地方。哪怕真有分开的一天,结婚时没有钱的一方就算分了家产,那也是公平的。这就是爱情的代价。既然爱过,又有什么遗憾呢。
@K米娃娃:因爱而结合是对婚姻永远的信仰。我们是跟人结婚,并不是同“全真三子”(车子房子票子)结婚。
力挺公证派
@dengyu:相信从一而终的婚姻,也愿意公证。
@颜诺电磁:我觉得如果双方是彼此信任的,那就可以信任到有财产的一方会照顾到财产少的一方,如果双方是相爱的,这对于财产少的一方是更大的考验,如果你不是看上他的钱那怕什么?
视情况而定派
@Zzx:婚前公证恐怕是一种趋势。凡事有利就有弊,一方面可以为以后离婚清除财产障碍,但也可能使对方感情受到打击。要是双方是真心相爱,不一定非得公证。公证与否,双方商量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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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接受程度不及男性
今年2月份,世纪佳缘网站发起《2011-2012年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报告》,共有75185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59%的男性和46%的女性表示认同,持反对态度的男性和女性比例则分别为11%和28%。由此可见,女性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接受程度不及男性。
此外,年龄越大、收入越高者,支持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越高。其中60前、60后群体中分别有70%和63%的人支持婚前财产公证,而80后、90后仅为49%;月收入2000元的群体,49%赞同婚前财产公证,而这一比例在月收入20000元的群体中为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