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网站! 加入首页 | 设为收藏
热门搜索:公证法   证据   婚前财产   证明材料   
关于公证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的告知书     2022-11-07
公证研讨 Notary Seminar
他山之石
案例精选
 当前位置:首页 > 公证案例
委托公证机构代办购房手续
时间:2012/5/15 15:30:35 浏览数:2349 来源:德阳市旌湖公证处网站 【关闭页面】
       瞿先生长期在台湾工作和生活,去年4月考虑在大陆购房,却为日后如何办理繁杂的过户、登记、交税等事宜犯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建议他申请公证法律服务,由其授权公证机构来办理一系列购房手续。根据瞿先生的申请,公证员先向房地产交易机关及税务部门了解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所需的文件、税费标准,然后在办理房地产合同公证的同时将相关文件、税费一并代收,转交给相关部门,最终将办理出的产权证明及相关缴费凭据交给瞿先生,使当事人完全不为繁琐的交易手续所累。今年3月,当瞿先生再次回到上海,从公证员手中领取了房屋产权证时,他不禁感叹:“没想到买房子能这么方便!”
      公证法律服务是公证机构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特定事务的服务类工作,如代办登记、资格审查、提存、保管等。以代办登记为例,过去的普遍做法,是委托亲属或者中介机构代理,实践中因受托人代理不当或缺乏专业知识,易引发各种纠纷和问题,不利于交易安全和效率。委托公证机构则要安全、方便得多。
来源:西部公证网
友情连接:旌阳区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普法网  四川省公证网  中国公证网  
版权所有: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
地址:德阳市天山南路35号(院子人寿财险二楼)
电话:0838-2226208 2226683 手机:13808102833
免费热线:400-0838-066 QQ:1019539247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