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才 提升本领 践行法治 ——在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
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颁证会上的讲话 (2014年3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 李 仲 彬
尊敬的各位法律服务工作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要向这次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各位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表示祝贺!刚才各位领到的证书,我认为既是对大家专业技术水平的一种认可,更是一种责任,我把责任看得更重一些。希望大家承担起这个责任,要敢于担当,为经济社会发展,为民主法治建设,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借这个机会我想与大家作一些交流和探讨。 一、关于尊重人才的一些看法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人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基础。 从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时期,仁人志士就提出人才救国、人才富国、人才强国的观点。如今一个多世纪过去了,现代社会的竞争,实质上更是人才的竞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已经成为时代潮流、社会共识。 我们的中高级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都是法律服务人才,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进法治进程、维护公平正义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应该讲,我们法律服务工作者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尊重,也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同,越来越得到普通老百姓的认可。特别是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协中,全省有307名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较上一届增长了84.91%。我想,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但从我省的实际情况来看,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律服务人才极度匮乏。我用“极度匮乏”这四个字丝毫没有夸张。 全省1.3万名律师、近千名公证员、四千多名司法鉴定人,人数不可谓不众多,但是这样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获得高级职称的人数却为数不多。目前,全省一级律师仅7名,二级律师也只有35名,一级公证员只有4名,二级公证员只有9名。司法鉴定行业要好一些,正高职称有100多人,副高职称有600多人。作为司法厅长,对此我感到惭愧。当然,我也有责任。 尽管存在这种情况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尊重人才不够,培养人才不够,使用人才不够……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这种局面。 我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要建立尊重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有效机制。要切实解决好法律服务人才在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做一些实实在在、真金白银的事情。要为我们优秀的法律服务人才搭建平台,推荐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多创造和提供一些法律服务人才施展才华的机会。 我们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尊重我们的法律服务人才。我个人认为,尊重法律服务人才,就是尊重法律,就是崇尚法治。 总之,要在全系统形成尊重人才的良好导向,让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都有积极性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定,让我们的中高级法律服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起来、壮大起来。 这是我讲的第一点看法。 二、关于提升本领的一些看法 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是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我理解,所谓“专业”,就是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修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 特别是在座的各位都是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应该说大家是所在领域的专家。当然,现在社会上对我们的一些专家不太认同,那是因为有个别专家没有真本领,信口开河,失去了公信力。 就我们法律服务领域来说,也有个别律师、个别公证员、个别司法鉴定人不注重学习,认为通过了司法考试,拿到执业证书,就算过关了,知识就够用了。殊不知,现代法律事务更为广泛,也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不仅要精通法律,还应具备丰富的社会知识,对经济、金融、会计、商务、医学、建筑、工程等都应该有广泛的了解。 如果我们的律师没有过硬的本领,怎么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我们的公证员没有过硬的本领,就可能出具错证。如果我们的司法鉴定人没有过硬的本领,就可能做出错误的鉴定结论,影响到司法公正。司法鉴定结论往往一字之差,对当事人来讲,就可能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差别,甚至关系到当事人的身家性命啊!那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 我们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一定要有本领恐慌感,一定要有知识危机感,一定要乐于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我们一起共勉吧! 我想,只有这样,我们的本领才能不断提升,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是我讲的第二点看法。 三、关于践行法治的一些看法 我个人认为,律师也好,公证员也好,司法鉴定人也好,都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法治的建设者、法治的传播者,更是法治的践行者。 我们的法律如果离开了实践的话,那就是纸上谈兵;我们的法治如果都不去践行的话,那也是纸上谈兵。 我们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都是法律人。如果法律人都不带头践行法治的话,那还怎么让公民相信法律呢?!怎么让公民践行法治呢?!如果公民都不相信法律了,都不践行法治了,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就要出乱子了,恐怕我们就要失业了。 我认为,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定要把践行法治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终身的追求! 我们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有不同于其他普通商业性服务的价值和追求。法律服务不仅仅要对当事人负责,还要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 我们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始终践行法治,始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才是法律服务的生命力! 因此,我们的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始终忠于法律、坚守诚信、传播法治。 我们的公证员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我们的司法鉴定人在办理鉴定的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依法鉴定、科学鉴定,做到“一是一、二是二,丁是丁、卯是卯”。 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就是要确保我们代理的每一起案件,办理的每一件公证,出具的每一份鉴定书,都始终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我们一定要让广大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在每一次公证、在每一件司法鉴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天就讲这些个人看法,与大家一起共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