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证协会会长 丁 露
(2014年3月17日)
各位嘉宾,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每一个人都很认真地在这里学习了整整一天,由中国公证协会与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共同召开的“不动产登记与公证” 研讨会即将结束。白林大使、郭建安司长、谢阁兰先生作了很好的开幕致辞,碧佳女士、艾博先生、倪恩女士、达班先生、嘉利先生、罗利凡先生和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郝作成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杨佳燕女士、司法部黄祎先生、最高人民法院司艳丽女士作了精彩的专题发言,中国公协副会长王公义以及薛凡、周志扬、葛宇锋、周瑞、陈勇六位公证同仁作了专业权威的实务介绍。大家围绕不动产登记与公证的主题,相互交流、深入讨论,充满了热情友好的气氛。这是一次中法两国公证界及相关部门卓有成效的专业聚会,更是一次实践实务的对话交流,这在中外公证交流的记载中并不多见,对于加强两国公证界的交往合作、推动中国公证制度健全完善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研讨,我们关注到以下公证事项的进展情况:
——研讨中,法国公证人艾博先生在不动产登记与评估专题发言中介绍了法国不动产公告在不动产物权设立、变动中保护第三人利益的特殊作用。经过多年完善,法国不动产公告系统运作良好,法国公证人作为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士保证了文书记载内容的真实合法,公证书在保证不动产公告体系可靠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艾博先生的一句话给我本人以深刻印象:他说,法国不动产公告簿册之所以有价值,原因就在于用于办理登记手续的公证书十分可靠详实。同时,我们对法国公证人建立的不动产数据库以及数据库为税务部门防范纠纷、提供鉴定的作用十分感兴趣。艾博先生的介绍,为中国公证行业在不动产登记中发挥作用提供了参照,为中国公证机构更好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政策所规定的登记职责提供了借鉴。由于中法两国行政管理体制不同,目前中国公证机构业务不涉及土地评估、地籍管理和税收管理,但是法方做法为开拓中方公证视野,加强公证行业与国土、税务等部门的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研讨中,全国人大法工委郝作成先生根据物权法立法精神,分析了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选择的现实必要性,肯定了公证机构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实践探索。住建部杨佳燕女士从财产保护、实施有效监管等角度,重视公证在房屋交易中的作用。司法部黄祎先生较为系统地简要论证了公证制度功能与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之间存在高度的契合性、公证介入将为构建完善的物权制度体系提供不可或缺的法律机制,提出将公证机制融入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使其能够有效克服登记制度自身存在的缺陷并为其顺畅运行提供保障。黄祎先生建议,要坚持总结经验与学习相借鉴,积极推进将公证制度纳入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体系之中。希望公证界特别是公证协会、公证行业也多一些这样的研究和考量。
——研讨中,法国最高法院罗利凡先生从司法制度层面,阐述了对公证人的监督和惩戒。我们理解,法院对公证人的监督是从行业准入、职业道德、行业规范、违法惩处等方面的全程监督,为了保证公证人忠诚于职业选择,使公民对公证人拥有充分信任。由于法律制度的差异,中国法院并不直接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进行监督和惩戒,但正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艳丽女士所介绍,中国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以间接方式实现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司法监督。中国将以即将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民事侵权案件的若干规定》来指导审判活动,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归责。
——研讨中,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北京市公证协会的周志扬女士介绍了当事人在办理涉及继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时,使用房屋继承公证书的有关情况和展望,阐明了继承公证书在预防房产纠纷、减少诉讼、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稳定房屋登记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研讨中,浙江省上虞市公证处的葛宇锋先生根据《担保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介绍了上虞市公证机构办理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中的政策优势和直接效果,并对公证机构保障抵押登记合法与安全、提高抵押登记效率、降低当事人交易成本、使抵押人的资源利用率达到最大化的制度特点进行了书面阐释。
——研讨中,根据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中国公协副会长王公义先生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发展、中国土地的公证问题的理论分析、安徽省公协陈勇先生从实践探索等方面,集中介绍了中国公证行业积极参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活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扩展农地生产经营功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法律定位和成功做法。
还有一些很好的发言和书面材料,我这里就不再一一阐述。
各位来宾,中国公证协会始终重视与国际公证界的友好交流。我们愿将中法两国公证界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尝试与在座的各位朋友分享,与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公证同仁分享,推动国际间公证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今年正值中法两国建交50周年,中法嘉宾集聚一堂,务实接触。虽然时间短暂,但我们加深了两国公证组织和公证同仁间的友谊,增进了两国公证制度的广泛了解,达到了研讨会的预期目的。衷心希望这次短暂的相聚能够给各位来宾留下美好回忆,衷心希望两国公证人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方面的成果和尝试能给大家留下深刻印象。
中法中心的西风女士说过,中国今天遇到的问题我们都曾遇到过,我们愿意与中国有关部门和公证界分享成果。对此,我们期待。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得益于主办方——中国公证协会和法国公证人高等理事会的共同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合作;得益于参会人员的积极参与和精彩发言;得益于会议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谢阁兰先生、西凤女士及其他法国朋友,感谢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新闻界的朋友们给予研讨会的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