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协四届十七次会长扩大会议纪要
四川省公证协会
省公证协会秘书处编 2015年1月19日
省公协四届十七次会长扩大会议纪要
时 间:1月15日上午
地 点:省公协会议室
主 持:曾 平
出 席:李宏江 李 勇 李全一 李 可 陈云江 兰国平
屈心彪 许 敏 秦 波 梅 勇 曾 平 周 怡
列 席:韩 军 王 翔 田 山
记 录:高光红
2015年1月15日,省公协四届十七次会长扩大会议在省公证协会召开。会议由协会秘书长曾平主持,省公协会长李宏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厅律公处副处长梅勇、全体副会长及在蓉常务理事和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现将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表决通过了续交健康险保费和新增健康险险种事宜
2014年,省公协给全省在职执业公证员购买健康险后,已有几名重症患者和离世公证员获得了保险赔偿金。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继续给全省在职执业公证员续交健康险保费,并且增加了意外伤害险和住院补助险。
二、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举办公证培训与研讨会
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3月上旬,举办民间借贷公证务实培训与研讨会,通知即将下发各地,请各办事处认真组织好公证人员撰写论文,积极投稿。
三、关于2015年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事宜
会议要求省公协各专业委员会在2015年要把本职工作开展起来。先由各委员会将工作开展计划、内容等报告给协会,费用由协会划拨,保障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关于公证责任保险赔偿工作问题
会议强调,全省的公证责任赔偿工作,必须按规定由省公证协会统一向保险公司申报公证赔偿,各公证处不得擅自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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