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创新社会治理,根本在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德阳市司法局深刻把握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推进夯基、破难创新、互促互进,为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开创了“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新经验。
人民法治网四川讯(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刘岷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创新社会治理,根本在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德阳市司法局深刻把握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推进夯基、破难创新、互促互进,为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开创了“一核三治”基层治理体系新经验。
提高法律意识 夯实“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根基
德阳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的德阳顶层设计。德阳市司法局牵头,以“法律七进”为抓手,大力推进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大转变”引领“法律七进”。通过“大宣传、大培训、大竞赛、大推进”深化“法律七进”,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夯实“一核三治”基层现代治理体系根基。“三个转变”经验做法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的肯定性批示。推动“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转变,健全学法制度,开展庭审说法,实行法律顾问进楼栋专项行动,强化定制普法、生动讲法和理性释法。推动“单向灌输”向“互动宣传”转变,举办法治知识大赛、群众法治文艺演出,开通普法微博、微信和APP客户端,开展“实地问答”“身边人讲身边事”“普法微时代”活动。推动“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出台三年行动纲要、工作指导标准、考核暂行办法和每一“进”实施方案,强化机制建立、载体拓展和效果落地。
“四大格局”保障“法律七进”。德阳市“法律七进”工作在全省率先形成了由依法治市办主抓、市司法局总牵头抓、各职能部门分头抓和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四大格局”,强化责任主体,确保了每一“进”都有部门管、有人抓。依法治市办主要负责全市“法律七进”总体规划、标准制定和协调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律七进”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法律七进”分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指导、检查、考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法律七进”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大抓手”做实“法律七进”。抓普法队伍,组建了“七五”普法讲师团和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培养了26136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组建了202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成立了379所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1778个村(社区)全部聘任法律顾问。抓典型示范,以2014年4月10日“法律七进”中江现场推进会为契机,在全市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建设,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法律七进”基层全面开花、落地生根,“中江经验”已在全省推广。目前,全市已培育省级“法律七进”示范点6个,市级“法律七进”示范点50个。德阳经验受到兄弟市(州)肯定,内江、宜宾、资阳、阿坝等10余个市(州)纷纷到德阳考察学习。广汉市雒城镇三北社区采取“阳光法律讲堂”形式,将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引入常态化、制度化的经验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富强村运用“村规民约”强化依法治村的经验做法选入中共中央办公厅编纂的《基层协商民主典型案例选编》,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德阳创新推广“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方法在人民日报刊载。德阳经开区乐安社区成立了全省首个业委会协会,通过物业党建联建,大幅提升了社区自治能力和意识。罗江区鄢家镇星光村系省级文明村和首批省级“四好村”,坚持“一核三治,助推‘四好’村建设”模式,以建设“幸福家园”为目标,在全国率先推行“村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以宣传、教育、引导、着力破旧立新、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为抓手,推进可复制、可持续的“1+3”(即:农户产业、环境、文明)共同发展模式,构建“四自”(即: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新型农村社会治理架构,实现“三讲、三爱、两进步”(即:讲科学、讲法律、讲文明,爱党、爱国、爱家,发展进步、文明进步)。抓品牌阵地,建成德阳市中院、德阳监狱等21个市级法治教育基地,成为干部群众学法的重要平台;命名了绵竹市兴隆学校等 16个青少年模拟法庭,成为学生法治实践的重要载体;德阳电视台《警官说案》《就事论是》《庭审说法》、德阳日报社《普法专刊》《每周一案》、德阳广播电视台《法治德阳》等以案说法栏目,已成为人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法治大餐”。抓法治创建,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构建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的基层现代治理体系,三年来,48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631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法治示范。同时,建立了德阳市省市级法治示范动态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各类法治示范树旗帜立标杆,起到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抓法治文化,2014年以来,德阳市将法治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党委政府民生工程,先后建成东湖山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18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以及村(社区)“五个一”法治文化设施,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小区(院落)、法治文化机关建设,建成旌阳区扬嘉镇新隆村洪家法治院落、广汉市雒城镇三北社区蜀景苑法治文化小区、德阳经开区八角街道团结小区等一大批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的主阵地;开展了“法润德阳·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巡演活动和法治微电影创作征集活动,创作法治微电影48部,开展法治微电影展播3600余场次,创作法治文艺作品20余个,开展法治文艺巡演160余场次,开展法治电影进乡村(社区)活动1600余场次;针对精准扶贫开展法治宣讲活动400余场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创新编印《法律知识漫画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读本》《德阳市“法律七进”以案释法读本》等普法读物,开发了手提袋、围裙、雨伞、茶杯等法治产品,法治已融入群众的生产生活。抓普法责任制,德阳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德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德阳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建立起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抓以案释法,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以案释法制度,推进典型案例库建设,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不断增强普法实效。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充分利用庭审网络直播、进学校进社区进厂矿巡回审判、公民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检察系统组建了检察官“以案释法”宣讲团,绵竹市检察院、什邡市检察院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合作,开通了“小双姐姐讲故事”、“小米微讲堂”等栏目,三年来,全市共开展“以案释法”活动2.6万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42万余人次。市中级法院大力推进“互联网+巡回审判”活动,与警院、建院、商贸校等高校合作开展“互联网+巡回审判”活动,在什邡法院召开“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现场推进会,全市已开展“互联网+庭审直播”和巡回审判230余场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抓特色创新,在旌阳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全省第一个律师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对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对推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有重要意义;成立“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作用,建立了法律文书委托公证送达机制为审判工作“减负增效”,借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成立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建立健全了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转变了家事案件审理方式,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绵竹市率先启动“一核三治”工作,开展“美丽家园”五年攻坚行动,以遵道镇棚花村农村治理示范点为样板,确定了农业村“1+1+6”(党建为龙头、产业为支撑,抓好德治、法治、自治,治脏、治乱、治危)和城镇社区“1+4+4”治理体系,以此推动151个农业村标准化建设。
强化“法律服务” 建设完善村社法律顾问制度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源头,创新社会治理,推进良法善治,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2012年以来,德阳市司法局在新时代法治实践中,依托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与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便民服务站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支撑作用,强化“一村一律师”制度建设和落实,变过去群众找法律帮助为律师上门为农民、居民服务,逐步构建起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维稳的法治化长效机制,取得了较好成效。德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2016年3月9日,人民日报第14版“两会特刊”登载了《农村法律服务不再“奢侈”》的文章,以一位基层全国人大代表的视角,对德阳市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进行了简要报道,“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成为德阳“法律七进”的法治品牌。
目前,全市所有村(社区)均已配备1名驻村律师,并将律师的基本信息在互联网和所在村社便民服务站公开,全天候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2017年以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走访村(社区)370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770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3600余次,开展村(社区)普法讲座3110次,帮助村(社区)调解纠纷756起,协助处理信访事项230件。
德阳市县两级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不断完善“四级联动”法律服务体系,把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做成了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
加强组织,强化保障。为使法律顾问能有效开展工作,村(社区)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对待并积极采纳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办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实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和乡镇(街道)予以保障,并且倡导和支持社会力量资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和财政补贴的方式,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以旌阳区为例,2013年起该区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15个乡镇(街道)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用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四级联动”,优化配置。2012年以来,德阳市司法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着力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下基层。市政府办先后印发或转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下基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顾问)”制度,并就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配备方式、工作职责、服务方式、管理方式、经费保障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2017年,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选派机制,充分调动和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广泛动员和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
加强监管,保障服务。2014年5月,在德阳普法网建立了“德阳市四级法律顾问(便民)服务体系平台”,将全市177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以及律师事务所和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监管网络化。同时,市政务服务中心、司法行政部门纪检监察人员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以普通村(居)民身份电话咨询法律事务的方式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态度、工作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责令限期整改。
完善机制,确保实效。通过整合政务资源做实服务平台,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已有软、硬件资源,依托群众熟悉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增设法律服务窗口,构建“四级平台”,高效便捷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实行定期坐诊答疑、24小时受理、走村入户协调等方式,把法律服务送到村(社区)和干部群众手中;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治讲座,不断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培养法治思维,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逐渐形成一种习惯;不断健全台账管理、交流会商、检查督促、奖惩激励、要情报告等机制,推进“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标准化、科学化建设,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切实把“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与社情民意收集、社会安全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强防范和处置重大稳定问题、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合力。
整合资源 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立全省首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拓展律师业务领域,实现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与调解这一中国特色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四川是首批试点省份。一是律师充当“和事佬”。由律师事务所选派执业3年以上,有丰富民商事案件从业经验的律师在工作室轮班担任调解员,对民商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免费作为第三方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矛盾双方在法律框架内理性化解纠纷。二是司法确认“上保险”。当事人申请调解或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至工作室的纠纷,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按民事特别程序向法院申请确认效力;法院立案后委托工作室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由法院审查后出具调解书。三是公益服务“减诉累”。探索建立以公益为主的律师调解机制,先期由律师事务所承担相应办公经费及案件调解补助,同时探索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经费保障,常态免费向当事人提供服务。成立以来,调解工作室已受理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2件。
德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将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协作,进一步建立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和诉调对接机制,拟在全市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实现全市法院全覆盖。将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律师参与调解的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律师调解工作资质管理制度,明确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资质条件,包括人员规模、执业年限、办案数量、诚信状况等,保证调解服务优质高效,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德阳建设贡献力量。
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为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作用,借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2017年7月12日,德阳市在旌阳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全省第二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旌阳区法院与四川省公证协会德阳办事处签订了《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合作备忘录》,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中心的成立开启了德阳公证行业与法院系统深度合作的新篇章,标志着德阳市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程中迈出了关键一步,预示着公证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多元融合,为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注入新的内涵,也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德阳提供新的动力。一是深度参与调解工作。公证机构受人民法院的委派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调解,发挥了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德阳市诚信公证处办理的八角井街道福家社区农转非房屋拆迁安置“婚姻家庭”纠纷、长达10年之久的多子女赡养老人纠纷、天元镇三元社区转非居民潘某继承纠纷等,均通过公证调解得到妥善解决。二是深度参与取证工作。公证机构受人民法院委托,对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德阳市诚信公证处为城南街道办饶益二组254户“小二楼拆迁项目”委托书内容及签字真实性进行核查、核实后,向法院和国土等有关部门出具了取证报告。三是深度参与送达工作。公证机构受人民法院委托,参与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旌湖公证处受旌阳区法院委托,从2017年4月以来送达法律文书2100余件。四是深度参与保全工作。公证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德阳市诚信公证处办理了德阳金领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涉及财产清点纠纷一案诉前公证保全;德阳智芮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保全公证;沙河社区饶益四组小二楼拆迁重建安置工作中涉及业主家庭成员、亲属的投票表决过程及结果进行保全公证;德阳中通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省申发轴瓦有限公司侵害该公司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公证保全;特变电工诉河南某公司网络侵权公证;徐某诉德阳市野阳食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丸子汤”鸡味调味料正面使用了“南肖墙”商标专用权侵权公证。五是深度参与执行工作。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解、送达工作,协助人民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全市公证机构办理金融机构涉及的借款、保证、抵押、质押等合同赋强公证1100余件;具有合法资质开展相关业务的富登、金坤小贷公司涉及的授信合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赋强公证等920余件。
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援助服务圈作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发挥着主导作用。一是抓制度,强民生。为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德阳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德阳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法援中心根据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提出阶段目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季度督查制度。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从人员配备、社会宣传、扩大援助范围、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方面着手,努力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确保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建立7个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建立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98个,全市法律援助注册律师34人。“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提档升级后的热线平台设置三个接听席位,分为四个端口,一是法律咨询;二是公证咨询;三是司法鉴定咨询;四是服务质量投诉。热线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二是抓阵地,拓延伸。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在横向上,以规范化法律援助中心为中心,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启动业务办理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系统化、高效化,横向延伸到在市政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群众接待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分别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安排律师开展法律咨询、受理援助案件。在市、县(市、区)两级的妇联、残联、工会、农办、团委、关工委、教育局、军分区(武装部)、民宗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德阳监狱、阿坝监狱、省女子强戒所、德阳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379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率先在全省实现学校法律援助全覆盖;在企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全省首批“为侨法律服务站”。纵向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部分乡镇(街道)设置了法律服务专区,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各项资源,集中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全市所有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点,制作《法律服务便民卡》,方便群众就近咨询。实现了纵横相交“四级”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三是抓创新,保权益。为加大弱势群体维权工作力度,德阳市司法局和市妇联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妇联的群团工作职责与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等资源进行整合,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以司法行政和妇联为主导,律师专业团队承办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反家暴等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一体化的妇女儿童维权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工讨薪“暖冬”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在年末岁初集中开展农民工讨薪“暖冬”专项法律援助活动,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便民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对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审批手续,实行“窗口当日受理、领导当日审批、案件当日指派”的工作制度。在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100%受理的基础上,尽可能将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求。
健全人民调解强法治促和谐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利益关系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由各种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对于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意义十分重大。人民调解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2017年,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3人,2件医疗纠纷调解案件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定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案例。一是抓队伍建设。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实现了全覆盖,现有村(社区)调委会1778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27个,人民调解小组10651个;全市现有医疗纠纷调委会6个、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7个、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7个、劳动争议调委会6个、保险纠纷调委会1个。2017年,全市调解组织排查纠纷2406件,预防纠纷1236件,受理矛盾纠纷9584件,调解成功9372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7.79%,协议涉及金额6964.33万元,防止民转刑13件24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26件289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21人。化解医疗纠纷126件,交通事故纠纷1583件,婚姻家庭纠纷2008件,环境污染纠纷145件,物业纠纷168件。二是抓联动机制。为推进“公调对接”机制常态化,与德阳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的通知》,加强对全市21个一类(城区)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入驻情况的联合督查,确保年内入驻率达到100%。目前,全市一类(城区)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已入驻12个。为加强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与市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市本级和县(市、区)建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行政辖区内的劳动争议。三是抓试点改革。率先在全省推进司法所建设深改试点工作,将加强司法所建设纳入市委深化改革项目,在全省率先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四川法制报》和省司法厅工作简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全省政法编制管理创新现场会上,中央编办一司副司长朱苇青对经开区分局八角井司法所政法专编管理创新及规范便民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全市127个司法所,已建成规范化司法所92个,建成率72.4%,超过试点地区65%标准。四是抓便民服务。以八角井司法所为“样板”,以“人性化”服务为宗旨,合理设置了阳光法律服务触摸屏、法律服务便民箱、在线学习平台、便民通道、法治宣传物品等,建立了司法所社区法律服务中心。2017年,全市2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8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了68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协助村(居)两委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帮助村委会审查修订各项合同、协议,协助村民处理涉法事务;积极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调解农村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2017年大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狠抓措施落实,提升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区矫正依法有序开展。截止2017年10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867人,累计解除矫正7152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15人,较好的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目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强中心建设。2016年,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和监督管理作用,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在旌阳区、绵竹市分别建成集监管、教育、帮扶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2个,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工作。2017年在广汉市建设社区矫正中心1个,目前正在建设中。旌阳区社区矫正中心和绵竹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已经配齐,形成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村(社区)三级工作平台和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社区矫正中心建立完善了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工作例会、请示报告、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集中教育、心理矫治、就业帮扶、社区服务、临时救助等工作制度以及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等制度。二是强资源整合。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有益探索,德阳市司法局积极整合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2015年3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德阳经开区龙井社区矫正工作站,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沿阵地”,近两年来,全市共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41个,建立健全了二级社区矫正组织,聘请和吸收热心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市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公开择优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89名。建立了以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亲属及社区志愿者,组成的帮教监管队伍,积极做好教、引、管工作。着力德阳市网格化三项重点工作拓展,把网格员纳入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定时对辖区网格内社区服刑人员动态进行一日双巡,及时将信息报送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回访联动运行机制,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网格,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无死角,无遗漏。三是强智力合作。2016年市司法局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成立了“德阳市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站”,开展社区矫正有关的学术研究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了社区矫正专业2017级人才培养调研。以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站和司法行政系统实习基地资源整合,依托监狱平台供需对接做好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律师捐资助学惠民生。为发扬德阳律师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意识,支持德阳教育事业的发展,助推德阳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顺利完成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业,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倡导下,由市律师协会于2017年7月在德阳市教育基金会设立律师助学基金,开创德阳市律师行业捐资助学新模式。一是律师教育助学常态化。市律师协会与德阳市教育基金会签订教育助学捐赠协议,初步协议期限为10年,每年由市律师协会无偿向市教育基金会捐赠3万元, 资助对象为德阳市各高中学校就读且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捐赠资金纳入市教育局“金秋助学”公益活动的统一管理,采用逐年申请方式,每年计划一次性资助10名学生。对极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连年资助直至学业结束。二是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8月24日,德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2017年“金秋圆梦·助你上大学”助学金颁发仪式,颁发了第一笔律师公益助学金3000元,帮助困难家庭子女罗娇继续完成大学学业,解决了她的后顾之忧。8月28日,德阳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律协、省女子强戒所“金秋圆梦·助你上大学”助学金颁发仪式在中江县富兴镇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新出席并讲话。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向2017年考入大学的25名贫困户子女和家庭困难的学生,每人捐赠助学金3000元,帮助他们圆梦大学、完成学业,用真才实学回报祖国、回报社会,为德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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