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应对国家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所带来的影响,充分发挥公证的服务保障作用,按照省公协部署安排,现就我处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发挥公证证明职能,促进纠纷矛盾化解
对公民个人因在疫情中就诊住院或被隔离、留观,无法实际履行合同,或者无法准时返回工作、学习的,我处可依当事人的申请办理医院就诊证明、隔离证明或街道社区的隔离、留观证明等公证,证明个人隔离状态的真实性,便于有关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劳动权利,减轻或免除相关劳动合同责任。
二、加强帮扶优惠,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我市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濒临破产的小微企业,可向我处申请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文书,并将根据企业实际困难优惠减免公证费用。
对因疫情影响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申办公证事项的,优先受理、优先出证;对企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进行监督保全,支持企业正常运转;为企业授信、借款、还款协议、担保等合同办理公证,协助清收已到期往来款,对达成还款协议的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协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渡过难关。依法快速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公证,为企业减轻或免除承担相关民事责任提供帮助;依法快速为企业办理因疫情遭受经济和财产损失的保全证据公证,为企业后续维权提供保障。
三、强化法律顾问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公证社会治理功能,2020年12月31日前,免费为企业、个人等针对疫情的捐赠行为办理公证,为有关部门或者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存、保管、使用捐款捐物提供公证服务,增强公益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对社会紧缺物资的配发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取证,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关爱防疫一线医护人员 , 提供免费公证服务
对受四川省委省政府指派赴湖北疫区执行支援防控任务的医护人员本人、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职务被确诊受到病毒感染的医护人员本人、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因表现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医护人员本人,三年内根据个人申请,免费办理民事类公证。
四川省德阳市旌湖公证处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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