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害怕对方耍赖,办个提存公证
最近市民唐某来到成都公证处,准备将位于市内的一套商业用房出售给刘某,因为涉及交易金额较大、交易时间较长,且他本人与购买方刘某之间相互信任度不够,导致双方顾虑较大交易难以达成,咨询是否能够通过办理公证的形式来降低交易风险。
“如果我先将房子过户给了他,他再付款,那么我不放心,万一他耍赖不给钱或者少付钱呢?如果他先把钱付给我,我再办理房子过户,他又不放心,担心万一我不协助过户,或者少过户几套。有没有两全其美之策呢?”唐某进一步解释了自己的顾虑。
听了唐某的担心,公证员立即意识到可以办理“提存公证”来解决双方的顾虑。公证员告诉唐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让刘某将钱提存到公证处,请公证处暂为保管,然后你就将房子过户到刘某名下,一旦过户完毕,双方就一起到公证处来取钱,在我们的监督下,刘某将钱支付给你。如果刘某不交钱到公证处,你就不把房子过户,如果你没有过户完房子,保存在公证处的钱你也是无法取走的。有了一个公正可靠的第三方,大家就可以放心交易了。”对于公证处的建议,唐某非常满意。
几天后,唐某、刘某一同来到公证处,签订了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当天,买方刘某来到公证处将应付购房款100万元存入公证处账户。卖方唐某也抓紧时间办理了房屋出售手续。一周后,唐某、刘某两人一同来到公证处,根据提存公证书的约定条款领取了提存款100万元整,刘某当场将钱如数交给了唐某。
“谢谢,要不是你们提醒,我还不知道有提存公证这个类别。有了第三方法律上的保存公证,交易起来我们也放心。”唐某、刘某都高兴地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大宗交易或者持续时间比较长的交易,当事双方往往有很多顾虑,生怕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弄得朋友之间反目或者上法院打官司。遇到这种情况,通过办理提存公证就可以避免很多纠纷,既简单又让人放心。”公证处负责人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