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持两份假的公证书办理房产交易,致使我们损失30万元。”近日,海口市民黄女士向记者反映,希望能追回这笔血汗钱。
今年4月,唐女士与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位于海口市文明东路27号A栋102室房屋。由于工作繁忙,唐女士将交易事宜委托给黄女士全权处理。
没等到过户就汇了30万
黄女士说,陈先生因为身体原因,而且人在福建,委托了张女士代为办理。张女士手中有两份公证书,一份是陈先生委托其代为领取房产证的公证书,一份是代为办理该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手续。
4月21日,买卖双方当事人和受托人一起来到海口市政务中心。张女士在领证窗口出具一份公证书领取了陈先生的房产证。随后,她又在交易受理窗口出具了另一份公证书办理产权转移。黄女士说,她们还支付了3万多元的税费。最后,拿到了海口政务服务中心的受理通知书。
“我们看到她先取出了房产证,又拿到受理通知书,陈先生又病重急需治疗费,所以第二天我们就汇出了30万元的购房款。”黄女士说,她们认为一切手续都没问题,没等到过户就向陈先生堂弟的账户汇出了巨额房款。
两份公证书有伪造嫌疑
但是,5月份,她们接到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的电话,称公证书存在问题,不能办理过户。
记者在黄女士提供的公证书上看到,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在公证书上写道:在2014年5月7日正常审核该房产转移过程中,发现公证书(2014)2014闽泉证字第1269号与之前领取房产证时所提供的公证委托书为同一证号,因此有理由怀疑这两份公证书有伪造的嫌疑。
记者看到,两份公证书虽然公证的不是同一事项,但证号均为2014闽泉证字第1269号,落款均为福建省泉州市公证处。经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初步查询,福建省泉州市公证处早已更名,而他们也没有出具过这样的公证书。目前,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已发函至福建请求对方确认真伪。
“如果当时房产部门审核清楚,我们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损失了。”唐女士说,当天大家亲眼看着张女士把房产证领了出来,谁知道公证书竟然是假的。她认为,这是房产交易部门审核不严所致,应当在这事件中承担责任。
她认为,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应当尽快就此事报案,并“禁止”该房产再办理过户。
龙华公安分局介入调查
唐女士说,她们是普通打工一族,30万元也是连凑带借拼起来的,对于她们是一笔天文数字。黄女士告诉记者,事情发生之后,她们多次与张女士协商,希望能调解处理此事,但张女士现在对她们避而不见,电话也不接了。
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口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窗口只是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上的审查,核对公证书上的名字与受托人的名字是否相符,并没有能力鉴别公证书的真假。而没有相关部门的函件,他们也不能“禁止”该房产再办理过户。他同时认为,正是因为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严格把关,才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阻止了这笔交易最终完成。最终,该负责人建议唐女士先办理疑义登记,成功办理之后该房产15天内不能办理过户。同时,该中心派员协助唐女士前往龙华公安分局报案。
记者根据黄女士提供的电话拨通张女士的电话,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很快挂断了电话。记者再次拨打该号码,对方始终不接。
据了解,龙华公安分局已介入调查。(记者纪燕玲实习生刘少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