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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的告知书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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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办理受(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受过刑事处分的人,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对判决作出的证明;
  3、未受刑事处分的人,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的证明;
  4、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6、注意:该公证书的使用,有较强的时效性(各国规定不一样,有3个月,有6个月),如到期后当事人尚未离境,需重新办理。此公证书是证明当事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期间的该情况。对于已出境人员,须提供出境日期证明,证明其出境日止,是否受过刑事制裁。境内人员则以证明到出具证明那一天为止。
  办理职业资格公证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职业资格证书;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或材料。
更新时间:2013/2/22 12: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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